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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12月28日在田家庵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院长 吕冰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以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载体,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巩固和深化法院改革,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步,为田家庵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首之区”战略规划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到“抢抓机遇、发展至上、率先崛起”的大局中,紧紧围绕田家庵区建设“四首之区”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惩治刑事犯罪,调处矛盾纠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05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65件,审执结2828件。 (一)巩固严打整治成果,依法惩处各种犯罪 坚持“严打”方针,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74件417人,审结274件,判处各类罪犯41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8人,占判决总人数的26.2%;20天以内审结的案件占65%,当庭宣判率为37.2%,体现了从重从快方针。 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伤害等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158件;严惩破坏投资环境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妨害社会管理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32件;加大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力度,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共审结此类案件9件。 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加大适用财产刑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机制,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全力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2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21.1万元。 (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化解民商纠纷 依法调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建设和谐田家庵。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877件,审结1828件,解决诉讼标的3972.1万元,其中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审结案件854件。 坚持民事主体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59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审结婚姻家庭和财产侵权损害赔偿等类民事案件1029件。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要求,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高服判息诉率。全年共调解结案和调解撤诉案件1095件,占结案总数的60%;397件判决的案件中,上诉114件,占结案总数的6.2%,服判息诉率为93.8%。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尤其突出的是田东人民法庭获得了“中国十佳 人民法庭”、“全国优秀基层人民法庭”等国家级荣誉,并被安徽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三)加强行政案件审理,促进依法治区进程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重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得到司法救济,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3件,审结93件。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确有错误的,依法纠正,判处行政机关败诉4件;对原告诉讼确有错误而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依法说服原告,促使其主动撤诉或庭外和解14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程序得当,事实认定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的,依法予以维持15件。 依法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切实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共受理此类案件91件,执结91件。积极执行征收规费和罚款的案件,执行标的额195.7万元;妥善处理拆迁案件,并广泛宣传法律政策,成功拆除林场路、陈洞路北段等违章建筑300平方米,为我区的城市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推进了文明管理、依法治区的进程。行政审判工作获得省高院表彰,行政庭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维护法律尊严 2005年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31件,执行干警努力克服实际执行人员减少、案件数量增加和结案统计方式改变等不利因素,执结443件,实际执行标的3027.2万元。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推行程序权利告知制度、执行合议制度和执行人员更换制度,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严格实行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全程公开执行案件各环节的运行过程(如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防止执行措施的滥用。规范和创新执行方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兑现率。针对拖欠工人工资、财产和人身伤害赔偿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受偿的“绿色通道”,提高执行节奏和执行效率,使申请人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维护了法律尊严,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做好审监立案工作,保障质量司法为民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切实推行质量评查与责任追究、审监启动、廉政监督、法官考评等“四个联动”,评查2733件4165册已审结卷宗,同时受理再审案件13件,审结13件。对提高人民法院整体司法水平,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 强化立案工作的窗口作用,落实各项为民、便民措施,文明接访,方便诉讼。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351人(次),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965件,办理支付令、公示催告、诉前保全案件86件,处理信函29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城镇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等生活贫困人员涉诉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共对55件案件的贫困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共计45.9万元。立案庭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 (六)打造司法宣传平台,树立法院司法形象 增强品牌意识,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先后与淮南电视台合办了《法治纵横》栏目,与《淮南日报》联办了“天平杯”征文,充分利用互联网站,全面建立立体的司法宣传平台,作为我院对外开展司法宣传的重要阵地,不断扩大我院“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科学、文明”的司法形象。2005年,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新华网、《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和《新安晚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关于我院的宣传报道达51件次,市级媒体对我院的工作宣传和案件报道达125件次,同时编发本院《简报》43期。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法制宣传日等机会上街开展法制宣传8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0余人(次),提高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重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狠抓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共计为学校上法制课6次,听课师生达5000余人(次)。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2005年以来,我院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法院自身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管理严格、素质优良、作风正派、执法公平的“阳光法院”形象。 (一)狠抓党员队伍教育,提升干警政治素质 我院于2月18日正式启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院党组精心筹划、严密组织下,全院71名党员按照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及胡锦涛等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按计划认真学习了规定文章,撰写了读书笔记,深刻进行了自我剖析,积极开展了民主评议,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进行了深入整改,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阶段规定环节的各项工作。 活动中,我院党员始终把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始终,切实做到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体党员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法院党的建设得到了加强,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并建立了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党员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了学习和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也带动了广大干警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开展工作,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都得到了大幅提高。 (二)组织轮岗选择交流,科学配置审判资源 为深化本院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我院在今年,本着按编设岗、明确职责、优化结构、双向选择原则,通过考核测评、民主推荐,双向选择、集中研究决定等一系列程序,提拔任命了8名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了11名中层干部和27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真正体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选人用人原则,实现了岗责明确落实、人员交流通畅、促进稳定团结、激励竞争向上的良性人才管理机制,保障了审判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法官职业水平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遵守司法礼仪、树立法官形象”和“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全体干警在工作时间着装上岗,在进行审判活动中遵守司法纪律,规范司法语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以“中国十佳人民法庭”--田东人民法庭为学习榜样,全面开展“争创”活动,促进全体干警进一步树立“双争”意识,自觉抬升工作标杆,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的做好各项工作,力争使本部门的工作在全市、全省、全国有特色、有影响、有位次。 开展岗位竞赛活动,通过比谁的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服判息诉率高,比谁的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投诉率低的竞赛形式,促进全体法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保障审执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在年中和年底的两次评比中,先后评选出28名优秀法官,同时评选出40份优秀法律文书,并进行了奖励。 (四)落实专项整改要求,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全国政法系统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后,我院认真组织实施,保障整改实效,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各位党组成员的重点联系部门,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各位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特别是重点执法部门,全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目标责任人,能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严格督查,促使整改活动落实到位,力求整改的问题达到群众的满意。截至目前,我院查摆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五)完善修订规章制度,确立司法管理机制 我院实施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五项制度,发挥着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执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等作用。2005年,我院在收集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审判流程管理规程》、《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完善和补充;研究制定了《关于案件款管理的暂行规定》,全面规范案件款收取、保管和发还程序。规定要求各部门内勤和本院财务室根据不同情况收取、保管和发还案件款,其他人员不得经手。有效改变了谁办案、谁经手案件款的混乱情况。通过制度的修订、完善,进一步建立了“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等体系,逐步确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司法管理机制。 (六)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彰显司法民主公正 以5月1日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为契机,严格按照该规定的要求,经过基层组织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查等程序,选聘了11名人民陪审员,并通过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任命。我院还采取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网上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陆续走上审判席参加各类案件的审判,先后参加了52件案件的审理,有效地补充了审判资源,扩大了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为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全力保障司法为民作出了贡献。 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高,涌现出一批模范个人,有3人获得省高院的表彰和记功,5人获得市级表彰和记功。特别突出的是,我院今年又有一名法官被省高院党组确定为安徽省法院系统参加“全国第二届十杰法官”评选活动的代表。 三、加强基础装备建设,确保审判工作公正高效 为保证办案需要,我院今年先后购置警用车辆4台,保障了办案交通用车。投入近4万元购买了一套电子监控系统,在审判大楼的主要出入口、审判法庭等地点安装了监控摄像设备,增强了法院的办公区域、重点部位以及审判活动的安全系数,使法院的整体治安防范实现了电子化管理。 为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我院对田东法庭的办公场所进行全面装修,建成了宽敞明亮的审判大法庭、合议室和接待大厅,方便了来访和来参加庭审的各界群众,也增强了庭审的公开性。增建了健身活动室和荣誉室,并在三楼会议室安装了电子投影仪,使法庭的各项功能更加全面,设施更加科学化。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系统、局域网络和广域网络建设。我院的审判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运作良好,实现了案件审判信息、进展动态以及行政管理在网上进行。在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增加了相应的功能模块,并添置了电子印章签证系统,装配到四个基层法庭。各基层法庭由审判长签发的法律文书,经法院办公室负责人确认授权后,在法庭即可以直接打印出加盖法院公章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给当事人,既方便了当事人,又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我院的信息化建设已经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 全力抓好新审判综合大楼和曹庵法庭的建设工程准备工作。新审判综合大楼的征地工作正在进行中,曹庵法庭建设的征地工作基本落实到位,预计不久将开工建设。 以上工作和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这包括:审判力量仍有待增强,队伍素质和司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的裁判质量及裁判文书质量有待提升,司法为民工作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实施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和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案件质量,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进程,深化司法管理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不断建设和创新工作品牌,推动法院工作持续深入发展,为“两个率先”的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审判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质量与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各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审判好各类民商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率,切实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监督、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兑现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完善速裁法庭运转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减少群众诉累。认真审理好“三农”、“金融”和“城市建设”等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适度延伸审判职能,提高社会预防的工作效能。 深入开展岗位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公开审判和诉讼证据等制度,在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上下功夫。注重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 二、强化规范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结合本院长效机制建设的整体考虑,制订三年规划。大力规范审判礼仪,严肃整顿审判纪律,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审判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加强队伍的作风和形象建设,以主题教育和争创活动为有利契机,增强队伍建设的实效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抓好院、庭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从提高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和加强自我约束入手,重点提高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从提高法官职业水准入手,提高职业道德、强化职业意识、增强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推进审务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和案件不出问题。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及时向各级党委、人大及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汇报、通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紧紧依靠党委、人大以及政府、政协的领导和支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争取优惠政策和专项建设资金,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的要求,尽快启动审判综合大楼和曹庵法庭建设。 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认真发掘先进典型,积极宣传法院工作和优秀法官,提高司法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度,扩大法院工作影响。 博浪前行催征鼓,风劲帆满竞自发。2006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的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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