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母入户办理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5-09-30 15:49来源:田家庵区龙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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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生出生申报

(一)申报人及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三)婴儿父母《结婚证》。

二、非婚生出生申报

(一)申报人及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婴儿母亲非婚生育说明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离婚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凭离婚证、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在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三)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

作者:赵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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