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母入户办理所需材料
一、婚生出生申报
(一)申报人及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三)婴儿父母《结婚证》。
二、非婚生出生申报
(一)申报人及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婴儿母亲非婚生育说明;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离婚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凭离婚证、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在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三)离婚证及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落户或依双方协商结果办理。
作者:赵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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