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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选民的一封信
田家庵区选举委员会致全区选民的一封信

全体选民:
  田家庵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今年10月份开始换届选举。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和发展全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积极参加、认真搞好选举工作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我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07年3月 6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人大代表。
                                   此致
                                   敬礼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