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以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坚持以创“阳光法院”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两个率先”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制裁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全力为田家庵区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04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47件,审(执)结2943件,同比基本持平。
(一)继续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为“两个率先”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认真总结“严打”经验,提高“严打”水平,围绕建设“四首之区”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0件387人,审结280件,判处各类罪犯38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6人,占判决总人数的20%;20天以内审结的案件占52%,当庭宣判率为30%,体现了从重从快方针。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审结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案件165件,维护了社会安定。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3件,遏制了毒品蔓延的势头。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3件,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加大适用财产刑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强化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意识,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办案质量。由于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司法宣传、普法教育、法律咨询、集中宣判、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扩大预防犯罪的效果。2004年,全院共依法公开开庭956件次,旁听群众达2000余人次;举办上街宣传咨询12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在省级电视台、报纸播发稿件48件,在市级媒体上播发稿件123件,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起到了教育群众、预防犯罪的作用。
(二)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两个率先”营造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908件,审结民商事案件1834件,诉讼标的总额达5041.2万元,其中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审结案件819件。
在民商事审判中,我院从稳定大局出发,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疗和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审结了一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难以处理的案件。着力促进建立新型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社会人际关系,审结婚姻纠纷案件1125件,抚养纠纷案件87件,相邻纠纷案件32件,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依法有效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邻里关系和睦相处,保障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强化诉讼调解的地位和作用,积极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共调解结案1275件,占结案总数的70%;541件判决的案件中,上诉的仅89件,占结案总数的4.8%,服判息诉率为95.2%。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担负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业务庭,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共培训两镇、九个街道的260余名人民调解员,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材料400余份,丰富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增强了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业务技能。今年我院共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民间纠纷百余起,为维护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我院田东人民法庭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现在被省高院推荐为安徽省唯一一家参加“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的基层法庭,泉山人民法庭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三个基层法庭均被区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
(三)坚持“一监督两维护”原则,认真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
积极扩大案件受理范围,全面开展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既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行政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同时切实履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115件,审结115件,同比上升85.5%,创下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受理和审结案件的最好记录。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各类非诉执行案件36件,执结36件,执结标的额为36.9万元,支持了行政机关对规费收取和行政处罚的决定,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今年,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全市评比中位居第一,行政审判庭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四)规范和加强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以建立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执法规范、廉洁高效的执行运作机制为目标,继续推行程序权利告知制度、执行合议制度、执行听证制度和执行人员更换制度,提高执行节奏和执行效率。讨论通过了《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试行)》,以“公正和效率”为原则,强调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将民事执行权分立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别由执行局内设的不同合议庭行使。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的执行工作机制,对申请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执行财产的查证与控制、强制执行、结案等不同执行阶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及时、高效地进行。对案情重大复杂、影响大局稳定的执行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制定最佳的执行方案,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确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82件,执结558件,执结标的总额4872.6万元,并清理执结旧存案件57件。执行庭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8封,锦旗17面,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五)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审判监督由被动监督变成主动监督,受理再审案件12件,审结11件,有效地保障了司法公正。继续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总质检”职能作用,对审结的2775件4192册卷宗进行了评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六)大力加强信访立案、司法警察工作。
加强信访立案工作,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规范各类案件立案标准,设立诉讼指导处,为群众诉讼提供指导和便利,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共接待来访群众12000余人次,处理信函26件,受理各类案件3047件,立案的正确率为100%,案件的排期率为100%。我院立案庭被省高院和团省委命名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集中开展技能和素质训练,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全年共出动警力842人次,押解人犯387人次,配合执行356人次,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我院法警在全市法院系统举行的法警比武中荣获两项第一。
(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拓宽和延伸审判服务。
坚持公正、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探索司法功能的多元化,树立“以人为本、便民诉讼、文明司法、热情服务”的司法为民理念,制定《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为民工作的具体规定》,推出了38项便民利民措施。创建便民立案窗口,推行立案、信访首接责任制、风险告知和申诉听证等制度。成立假日法庭和曹庵巡回法庭,拓展法律救助的时间和空间,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其运用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48件案件当事人给予缓、减、免收诉讼费用242594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努力保障司法公正与高效
2004年以来,我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制度20余项,使之更加符合现代司法活动的本质、特点和规律,推进了法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
进一步理顺立、审、执、监各环节之间的关系,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流程管理运行机制,规定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审理、作出裁决、报送评查、执行到归档的时间期限及流转程序,防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在立案程序中,改革了案件分配制度,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在审判环节,规定了更换审判法官的条件,加强了对审判组织的监督,保证了执法的公正性。在执行程序中,规定了调换执行人员的期限,确保办案效率。通过加大立案庭在流程管理中的调度、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地开展。
(二)以审监庭为主体,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明确各审判组织的责任,规范案件评查程序,制定并细化评分标准。以审监庭为主体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由案件评查办公室人员对所有已办结案件实施评查,公平打分。不经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案件一律不得归档。评查办将评查结果每月报送政治处,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评查情况分析报送给各位院领导,供院领导决策参考。通过评查监督,保证案件质量,保障公正与效率。
(三)以政治处为主体,建立了岗位目标考核机制。
全面实施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制度,使绩效考核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将全年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位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对各庭室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目标,包括审判工作、行政管理、业务学习、廉政建设、思想教育、调研成果、对外宣传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确定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并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措施。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的职责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岗位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考核情况实行月统计、月公布、季汇总、季通报。院里按照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将工作绩效与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以监察室为主体,建立了廉政监督机制。
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庭长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监察室为主体,成立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小组,扩大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监督管理的时间、空间范围。严格按照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三个办法”和省委政法委实施的“禁令”、“不准”,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投诉举报的线索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建立“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奖惩自律机制。
(五)以监督站为主体,建立了外部监督机制。
自觉主动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基层法庭设立专门的驻庭监督工作站,聘请2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为廉政执法执纪监督员,邀请他们驻庭监督工作。通过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网上投诉窗口,保障监督渠道的畅通。
五项机制的建立,使法院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全院工作走上了良性、有序的轨道。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奖勤罚懒、考核严格的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三、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不断向“阳光法院”目标迈进
我院按照区委提出的“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目标要求,认真抓好法院自身建设,全力塑造管理严、素质优、作风正、执法公的“阳光法院”形象。
(一)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带引,法院和法官形象进一步改变。
继续落实“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的要求,加强法院党组班子和党组织建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为全院干警举办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机制,由领导班子成员为干警精讲司法理论和法律法规,带领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提高。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务实求是,勤政廉洁,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精力用在工作上,正确行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支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按照分工亲自办案。今年,院长、副院长共为全体干警举办讲座8次;分管业务的院领导还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6件。根据民主测评和业务实绩考核,对6个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对9名优秀法官进行了提职提拔。在院领导模范行为的带引下,全体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变,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以“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为载体,司法为民观念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关于司法为民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向任长霞、蒋庆同志学习”和“廉洁警示”主题教育等活动。结合区委开展的“双争”活动,以弘扬先进典型为手段,号召全院“向田东法庭和刑庭学习”,将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深化。督促干警查摆在司法理念、审判作风、廉政建设和执法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邀请我院聘请的廉政执法执纪监督员和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努力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今年以来,我院干警的被投诉数量进一步下降。全院各庭室之间、各位干警之间形成了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先进的求发展、一般的创亮点、落后的迎头赶上的争先创优风气蔚然兴起。
(三)以“人才兴院”为发展战略,全力培养精英化法官队伍。
在加强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的同时,以提高干警待遇为切入点,制定“人才兴院”发展战略,全面培养人才,挖掘人才。制定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相关规定,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干警给予时间和经费上的保障,特别是对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的干警,保证解决其学习期间的教育和差旅费用,大大激发了干警继续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奖励促学,今年我院又有6位同志法律函授本科毕业。现在我院干警本科学历的占50%,还有18名干警正在参加本科学历学习,3名干警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勤奋求知的学风已然形成。为立足现实,造就高素质、高学历的精英化法官队伍,走出了切实可行的新路子。干警们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总结,撰写论文10篇,其中4篇被市中院选送到省高院参加评比;撰写调研总结文章8篇,被省、市级信息采用6篇;撰写审判案例分析6篇,均被报送到省高院参加评选。
(四)以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为后盾,法院工作方向进一步明确。
我院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审判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保证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切实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自觉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庭审,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作为履行职能的坚强后盾,把握重点,围绕中心,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围绕全区的工作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五)以“两庭”建设为重点,法院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改善。
审判工作的不断发展,对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院启动了新审判大楼的建设准备工作,建设计划已经报市计委并被批准,第一期100万元国债已经争取到位,建设选址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进一步强化网络的服务作用,开发改进的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投入使用,实现了从受理案件到结案归档各环节的信息流转,以及岗位考核、车辆管理、文书处理等网络管理。系统的正式投入使用和田家庵区法院互联网站的信息发布,推进了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进程,使审判及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极大地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法院的知名度。
2004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被市中院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安徽法制报》和《新安晚报》等新闻媒体先后对我院工作作了专题报道。
以上工作和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一年来的司法实践,我们深深感到,人民法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潮中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就必须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密结合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开展工作;必须在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下,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独立开展审判工作;必须长期坚持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才能全面推动法院工作上台阶、创一流。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少数法官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存在机械执法现象;裁判和执行的公信力不够高,执法不文明的现象仍有发生;装备落后的审判法庭不能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法官人数逐年减少,人少案多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法官经常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等。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在全区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伟大进程中,人民法院面临着更新、更高的要求。2005年,我院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审判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正确方向,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为加速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推进“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院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按照“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总体目标,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关心发展、支持发展、服务发展的观念,增强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继续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我们将牢记人民法院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不断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下功夫。通过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抢夺以及盗窃等犯罪,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纠纷,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
二是在为“第一要务”服务方面下功夫。通过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和“三农”案件等,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保障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决制裁欺诈行为,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依法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在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下功夫。在司法活动中遵循平等原则,不论国有、集体还是私营企业,不论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不论本地当事人还是外地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都要公平对待,平等保护,确保各类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人格尊严得到切实的尊重,确保各类主体在诉讼活动中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决不能因一案不公而损害投资环境、损害国家的法制形象。
四是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下功夫。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1999年11号文件和十六大精神,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严格执行管理,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在加强法庭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改善人民法庭办案条件,为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良好环境和物质保障;通过开展巡回办案等方式,及时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通过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使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符合维护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
一是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增进司法亲民感情,细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完善申诉来访等制度、建立来信来访摘报制度、改善接访条件、加强对人民群众的诉讼指导、完善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努力实现司法护民。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等措施,将信访申诉环节变成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为群众诉讼提供高效便捷和体现人文关怀的环境。
二是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下功夫。通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实现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现象,彰显诉讼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高效;通过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广速裁审判方式,以快捷、公正的审判方式将涉诉群众及时地从纠纷中解脱出来;通过加大调解力度,多调少判,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民事关系。
三是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下功夫。通过加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通过认真办理上级法院、人大等部门交办的案件,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做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司法、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四是在坚持群众路线和自觉接受监督方面下功夫。通过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理,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知情权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完善驻庭监督工作站的工作方法,妥善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判的案件和视察法院工作,方便人大代表全面了解法院各项工作情况,促进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
三、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是在改进法官审判作风方面下功夫。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法官法》的要求,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权力观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使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正确行使审判权是人民之福,滥用审判权是人民之祸,树立文明司法、为民爱民的良好作风。
二是在完善法官廉政制度体系方面下功夫。完善对法官监督与惩戒程序,加强对法官的职业约束。加强内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建立健全《法官法》规定的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法官的廉洁性。
三是在法官文化建设方面下功夫。通过加强法官知识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等,用法官文化塑造法官,深化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借得东风化春雨,阳光灿烂正扬帆。2005年,我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争先进位创一流,全面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