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7:17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属各部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公布,并将于5月15日正式施行。为做好相关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做好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条例》对新时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解读

各单位要将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微信微博、手机app客户端、手机短信、单位宣传栏及各类宣传屏等载体,充分利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及各类公共场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主题活动、制作解读专栏、邀请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新《条例》的新举措、新内容。

三、切实做好新《条例》的业务培训

各单位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特色亮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内容,利用专题培训会、问题整改会、专题学习、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新《条例》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辖区内各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要确保今年对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四、扎实推进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围绕新《条例》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二是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公开的要进一步优化目录,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要及时新设目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各单位将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及落实情况的动态信息及时发送给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动态信息要多利用数字、图片等进行支撑,详细展示工作做法和工作实效。区政府会结合实际,在门户网站开设本地区“新《条例》宣传专题”,全文转载新《条例》,全方位解读新《条例》,集中展示宣传、培训及落实动态,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将新《条例》的宣传培训贯彻情况纳入今年我区政务公开考评的重要内容,着重考察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发布情况、部署落实情况、专题建设情况等。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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