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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索
引
号:
003057037/201911-00049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卫生、科技,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4-28 00:00
发布机构: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2019-04-28
废止时间:
2020-04-28
名
称:
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分表和流程图
点
击
量:
文
号: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57037/201911-00049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内容分类:
卫生、科技,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4-28 00:00
发布机构: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2019-04-28
有
效
性:
2020-04-28
名
称:
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分表和流程图
点
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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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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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分表和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9-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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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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