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22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2016〕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我市奋力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中闯出新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更加优良的 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 ,政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行。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府更加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主要任务

(四)推进决策公开

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健全具体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 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事项决策法定程序,决策作出后,20日内按照规定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五)推进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和落实到位。定期公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235”发展思路、调转促“4106”行动计划、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推进举措,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促进抓落实。

(六)推进管理公开

巩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开成果,开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监管信息公开,推进民生资金立体式公开,加大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便于公众知晓、参与和监督。

(七)全面推进服务公开

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梳理各级政府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深化审批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审批。

(八)推进结果公开

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发布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客观精准公开政策落实结果,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收费、扶贫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公开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负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市直牵头单位要加强系统指导和督促检查,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形式等。

(十)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有针对地公开群众需要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力和义务的规范 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要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开。要加强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高政府信息传播的可视 、可读 ,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直观明了地公开政府信息。要切实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作用,适应新媒体信息传播特点,贴近网民感受,善于运用“网”言“网”语,力求表达准确、亲和、自然,为公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公开方式要注重贴近基层群众,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充分利用明白卡、挂图、公告栏、广播、有线电视等载体,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信息发布的影响力。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十一)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根据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总体安排,充分利用安徽大数据交易中心、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优势,按照“增量先行”原则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挖掘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十二)加强政策解读继续推行中央及省重要文件学习会制度,解读文件出台背景、新精神新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建议。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解读主体。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推进。对于重要的政策解读,起草部门应连同文件一并报同政府进行合法审查,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发布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对本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组建政策解读专业队伍,对重要政策法规进行多种形式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 、合法 、针对 和科学 。要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十三)扩大公众参与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逐步探索适应于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和方式,加强政民互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继续办好“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市长信箱”“市民心声”“淮南发布”,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十四)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主动发声,及时回应,不断提高回应能力,实现回应常态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完善重大政务舆情联席会商制度,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处置。注重源头防患、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

(十五)发挥媒体作用

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报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政和有效 。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要做好中央、省、市重大政策解读阐释及发布工作。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 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 务公开工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分管,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整合 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减少职能交叉,明确专门部门负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能设在其他部门的要逐步整合到办公室。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十七)加强制度化建设

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审查审核、投诉受理、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政务公开内容、范围、流程、形式、载体、时限等相关标准。细化基层各级各类示范点建设标准和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按照国家和省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规范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流程。

(十八)提高信息化水平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务”,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与线下服务紧密结合的新型政府服务模式。推进“信用淮南”建设,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十九)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务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发挥整体效应。加强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和技术保障,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明确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要求,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十)抓好教育培训

各级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依托各级党校、行 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 3 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要支持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鼓励地方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政务公开课题研究和专门人才培养。

(二十一)加强考核监督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范围,完善考核评议制度,加大分值权重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务公开工作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年度考评总成绩由市本级和系统内县(区)直单位按7∶3的比例汇总构成。系统内无县(区)直单位,按市直单位成绩计入总成绩。县(区)直单位的考评成绩须经县(区)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开展网上测评,促进公开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律师、教师、记者、社会公众等作为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实地检查、调研和填写问卷等方式,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问题,开展社会监督和评议活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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