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1-28 15:1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龙泉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龙街办〔20227                     签发人:郭茂兵

 

龙泉街道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社区

现将《龙泉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125

 

 

 

 

 

送: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龙泉街道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综合反应能力,建立健

全防震减灾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和水

半,充分发挥援救资源的作用,减轻灾害损失,使地震应急

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

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

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街办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地震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1.3.2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全街道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街、村二级管理。

1.3.3 军民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武警和消防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军队、驻街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1.3.4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地震应急活动的义务。

1.4 地震等级分类

按照地震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强烈有感地

震、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

大地震灾害

1.4.1 强烈有感及一般地震灾害:是指较大范围公众震感强烈、产生社会恐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一级地震,可初判为强烈有感及一.般地震灾害。并启动IV级响应。

1.4.2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一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并启动II级响应。

1.4.3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 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 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并启动II级响应。

1.4.4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街道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并启动I级响应。

1.5 应急组织机构

1.5.1街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长:郭茂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葛德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刘晓宇(街道纪工委书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街道党工委委员、司法所所长)

赵芳芳(街道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常军生(街道党工委委员、环境办主任

 员:    基地社区书记、主任

    龙眼社区书记、主任

    铁路社区书记、主任

 萍  泉林社区书记、主任

王全喜  东淮社区书记、主任

黄志红  洞泉社区书记、主任

    南岭社区书记、主任

 群  金岭社区书记、主任

徐成丽  铁三处社区书记、主任

 燕  龙泉社区书记、主任

谢霜霜  信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龙泉街道应急办,封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街办日常防震减灾工作及有感地震事件处置。

1.5.2  街道地震灾害救助工作职责

1.5.2.1  做好非常态下地震灾害的救助、救济综合协调工作。

1.5.2.2  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1.5.2.3  听取灾区救灾工作汇报。

1.5.2.4  收集、汇总、报告、评估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灾情,向上争取支持。

1.5.2.5  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1.6  应急准备

1.6.1  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本辖区内共有避灾中心1处,可集中安置灾民2000人;卫生院(服务站) 1个,可紧急救治伤员。

1.6.2  物质准备。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巾请调拨。

1.6.3. 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1.6.4  人力准备。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1.6.5 宣传、培训和演练。开展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地震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人武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各部门应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练。

1.7 信息报送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地震灾害信息,向市地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送。

1.8 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救灾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地震发生后,各村、社区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1.9 恢复重建

由地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

1.9.1 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

1.9.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1.9.3定期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适时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1.9.4卫生院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2.0 附则

2.0.1 本预案由街道地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工作片、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地震灾害速报机制。

2.0.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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