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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开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文章来源:区采购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9-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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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8日下午15:00时,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和“七五”普法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招标采购活动,强化招标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区属各单位招标采购具体责任人,在区机关大礼堂开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学习邀请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党组书记、局长黄涛同志,市公管局法规科科长黄玉嵘同志,市公管局督查科科长赵玉洪同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部长陈明红同志,针对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采购的范围及采购方式以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讲解。田家庵区政府副区长吴玲娣同志带领区属各单位近150余名招标采购具体责任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学习。

培训会上,市公管局黄玉嵘同志、赵玉洪同志、陈明红同志分别对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74号令、财政部94号令给我们作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同时又结合市财政局淮财购(2020)34号-《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府办秘〔2020〕58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和《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和调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公管综〔2019〕27号)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的解析。

随后,淮南市公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涛同志和市公管局的其他同志就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接受咨询并讲话。并对四宜公司、教育局、法院、朝阳街道等单位在现场提出的一些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讲解说明。淮南市公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涛同志在会上,详细阐述了招标采购的目的及基本原则、法律赋予招标人的权利、禁止行为、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明确了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这对我区下一步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具有很深的指导意义。

田家庵区政府副区长吴玲娣同志要求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加以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法律、法规意思,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力度,实现“应招尽招、应进必进”,做到“场外无交易,场内全公开”,以推动我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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