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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淮河早报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6-16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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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营商环境的保障,对于涉企案件,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减少企业诉累。日前,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诉讼标的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全方位、多角度的调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20年9月起,原告安徽某建材公司与被告安徽某建设公司先后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两份,约定原告安徽某建材公司向被告安徽某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提供混凝土,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混凝土,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2021年7月,原告安徽某建材公司与被告张某、马某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后经对账,被告所欠原告货款高达一千多万元,严重影响原告的生产经营,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安徽某建设公司、张某、马某起诉至区人民法院。

该案标的额达数千万元,案件的审理直接关系到被告企业后续生存以及原告企业资金回笼问题。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认真审核了相关材料,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清晰,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立即依法调解。

虽然该案看似简单,原、被告对案件事实也无异议,但难点在于被告目前无履行能力,要求其一次性偿还货款几乎不可能。

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释法析理,积极引导调解,让原告理解被告受疫情影响一次性还清货款的困难性,向被告释明不履行债务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意愿,制定了还款计划,被告承诺7日内向原告还款300万元,剩余款项在规定期限内还完,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淮河早报 廖凌云 杨雪 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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