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田家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2022年度田家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6月10日
序号 |
名称 |
牵头承办单位 |
1 |
田家庵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 |
区司法局 |
2 |
田家庵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方案 |
区住保局 |
3 |
姚家湾片区征迁征收决定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区住保局 |
4 |
姚家湾片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
区住保局 |
5 |
田家庵区科技兴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 |
区农水局 |
6 |
田家庵区制造业扩量提质增效(1322)行动计划 |
区经信局 |
7 |
田家庵区省级健康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
区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