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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通报!

文章来源:淮南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2-0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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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典型案例通报(一)
案例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街道阳光国际城西区C栋两位居民,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患者已转至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0号令》《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之规定,2月7日,经批准,田家庵区政府依法决定对阳光国际城西区采取封闭式管理,对阳光国际城西区C栋采取全封闭式隔离。
案例二:田家庵区矿院东村居民谢某于1月28日17时许在“健身吃喝交流”微信群内发消息称:“淮南市已有几百人感染疫情,武汉市有几十万人感染疫情”。市公安局局指挥部及时下发工作指令,要求落地核查。朝阳派出所经查证系谢某故意夸大疫情不实言论。目前,其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田家庵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六日。
案例三:1月28日16时许,凤台县顾桥镇居民李某某驾驶车辆路经团结桥路口疫情检查点时,辱骂执勤工作人员、故意损毁检查点财物,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其因寻衅滋事被凤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2月4日,凤台县刘集镇居民营某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有关禁止性规定,招揽多人聚集在自家麻将馆内打麻将。目前,其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凤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八日。
案例五:2月3日,凤台县尚塘派出所发现“窦家旅社”无证经营,留宿蒙城县人员,同时未落实体温检测、实名制登记制度。目前,该旅社业主单某因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被凤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同时该旅社被依法取缔。
案例六:2020年2月3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淮南德诚康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山水龙城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2020年1月24日至28日销售商品编码为0908612的防护口罩75只,每只售价19.8元。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采购上述口罩的进货记录,查明淮南德诚康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共购入上述口罩1530只,每只进价为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哄抬物价,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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