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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文章来源:区档案馆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3-1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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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田家庵区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田家庵区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为真实记录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区委区政府团结带领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和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历史过程,使这些珍贵档案资料得以永久保存,本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田家庵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 反映田家庵区广大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防护用品、各类实物等。特别是反映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等。

2. 反映田家庵区医务工作者全力以赴支援湖北省各地区抗击疫情的档案材料。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3. 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4. 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的材料。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5. 科研机构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6. 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等。

7. 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如疫情期间各社区的出入证、医学隔离观察通知、解除医学隔离观察通知等。

二、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4、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三、征集要求

1.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抗击疫情的战斗历程、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以多样。

2. 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应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每张照片电子版不小于1M、不超过10M,图片格式为jpg。

3. 提供的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时长应大于15秒,格式为常用视频格式即可。

4. 文学创作和艺术作品应为原件,征集作品数量不限,但需保证素材来源的真实性,不得虚构。

5. 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请注明时间、地点、人物、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同时请注明提供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田家庵区档案馆

联系人:徐李菊、董雪

联系电话:0554-3620321

征集邮箱:253375749@qq.com

联系地址:田家庵区国庆路156号

邮政编码:2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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