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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结果反馈

文章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5-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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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情况反馈:感谢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共征集民众有效问题咨询类信件3件,我们已经对征集的问题进行整理,并进行公示。

问题一:一、实施意见里没有明确物业责任,只有服务。 二、没有奖惩办法,应建立居民物业相互的奖惩办法。 三、应建立考评机制,居民对物业进行服务年度综合评价,决定物业奖惩的条件。 四、物业对于服务项目的时限性承诺。 五、居民对于物业费缴纳的责任与奖惩。 六、物业费的作用于公示。

问题二:我现在住的这个安置回迁小区,没有房产证,疫情以前都没有停车费的,现在物业开始收取停车费了。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合法的吗?

问题三:一、征求意见稿中的0.50元的收费标准和《淮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公布的c级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样,但是征求意见稿的服务内容在物业客服,绿化管理等多个方面低于《淮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c级物业标准,建议征求意见稿的收费标准按照0.35元的标准进行收费,这样政府奖补0.20元,业主缴纳0.15元。 二、按照《淮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由街道乡镇一级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这样的行为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建议改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街道组织公开招标,由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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