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讨论和论证,现将《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广大民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期30日。
附件:1.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联系人:陆燕
联系电话:0554-268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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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起草说明.doc
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田家庵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讨论和论证,将《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特此说明。
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