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603002 | 来信时间: | 2024-06-03 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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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邹**** |
内容: | 今年9月1号小孩要上一年级了,我们的户口在园南社区,我们没有房子现在申欣苑租房住,小孩能去那个学校上学,能上学吗?想咨询一下,因为有的学校下个月就要报名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区教体局
   答复时间:2024-06-05 15:21
答复意见: 网友“邹**”,您好。根据相关招生文件要求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按照‘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一校一案”),如不满足学校招生条件由区教育体育局提供有空余班额的学校选取一所统筹安排。电话0554-2698029。已联系反馈,群众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