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田环罚字〔2020〕3号
淮南市源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40400MA2N0CMA60(1-1)
住所:田家庵区现代产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邹健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淮南市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28日对你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二期透水砖生产项目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我局于2020年10月9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淮田环罚告〔2020〕3号)及《送达回证》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建设;
2、罚款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125万元)。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限你公司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或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20日
作者: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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