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二)
|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表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田)市监罚字〔2021〕134号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南万达广场分公司涉嫌销售超保质期食品案 | 付彬 | 涉嫌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 罚款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5日 | |||
| 2 | (田)市监罚字〔2021〕137号 | 杨红菊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杨红菊 | 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罚款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3 | (田)市监罚字〔2021〕138号 | 田家庵区王军家电经营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王军 | 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罚款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4 | (田)市监罚字〔2021〕139号 | 李文俊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李文俊 | 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罚款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5 | (田)市监罚字〔2021〕143号 | 宋莹莹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宋莹莹 | 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罚款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6 | (田)市监罚字〔2021〕147号 | 安徽省健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淮南香榭华都店涉嫌使用违法广告用语、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 方小建 | 涉嫌使用违法广告用语、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 罚款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7 | (田)市监罚字〔2021〕154号 | 吴飞洋、余永凡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吴飞洋、 余永凡 |
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罚款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8 | 田市监罚字〔2021〕136号 | 淮南市国仁福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淮南市国仁福大药房 | 王宏权、高杰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警告。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9 | 田市监罚字 〔2021〕140号 | 田家庵区豪鑫五交化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张上宣 | 92340400MA2PK1582R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05月28日 | ||
| 10 | (田)市监罚〔2021〕157号 | 田家庵区林雨超市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田家庵区林雨超市 | 92340403MA2U41184T | 林红成 | 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31日 | |
| 11 | (田)市监罚〔2021〕142号 | 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国际城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国际城店 | 91340400MA2T2ATBX0 | 汤天白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警告、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12 | (田)市监罚〔2021〕141号 | 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洞山新村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淮南天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洞山新村店 | 91340403MA2WQNW9M | 汤天白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警告、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13 | (田)市监罚字〔2021〕 144 号 | 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淮南科技大厦店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 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淮南科技大厦店 | 91340400MA2TYEW048 | 赵晓峰 | 销售过期食品 | 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 |
| 14 | (田)市监罚字〔2021〕 145 号 | 淮南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淮河新城分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 淮南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淮河新城分店 | 91340400325425955P | 汪晓东 | 销售过期食品 | 责令改正、没收过期食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 |
| 15 | (田)市监罚字〔2021〕158 号 | 田家庵区家乐家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 | 田家庵区家乐家超市 | 91340400395935539E(1-1) | 高巍 | 销售过期食品 | 责令改正、没收过期食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 |
| 16 | (田)市监罚字〔2021〕131号 | 河南省汇亨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 河南省汇亨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91340403MA2U82KF7T | 郝冠中 | 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警告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4日 | |
| 17 | (田)市监罚字〔2021〕152号 | 淮南市视亮眼镜店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淮南市视亮眼镜店 | 91340403MA2T8U8T04 | 叶谢龙 |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18 | (田)市监罚字〔2021〕150号 | 淮南市干亮眼镜店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淮南市干亮眼镜店 | 91340403MA2UJMNQ06 | 王路 |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19 | (田)市监罚字〔2021〕151号 | 淮南市新金视眼镜店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淮南市新金视眼镜店 | 91340403MA2RYDD92P | 牛素林 |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 20 | (田)市监罚字〔2021〕149号 | 淮南市立京眼镜店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淮南市立京眼镜店 | 91340403MA2RC3YG68 | 李一心 |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 | 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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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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