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3-04-18 15:50来源:田家庵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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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登记原则〕公民收养未成年人的,收养人应当凭居民户口簿、《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对于申报捡拾弃婴落户的,拟落户地派出所务必主动和报案地派出所先行沟通,在确认已经履行采集拟落户儿童血样并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等必要程序,认定该儿童确实为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情形下,方可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被收养人十四周岁以下,按照出生登记收养程序办理;被收养人十四周岁以上,比照“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户籍补录”办理。

收养人依据法律法规提出保守收养秘密申请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在居民户口簿上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登记为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登记业务办结后,派出所需在《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原件背面加盖已入户章。

二、所需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三、办理地点。

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惠利大道与朝阳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四、办理时间。

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六、办理窗口。

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可受理,请至自助取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



作者:肖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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