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登记办理指南(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3-04-18 16:03来源:田家庵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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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迁移登记原则〕 公民迁移户口,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公民拟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符合拟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整户迁移的,应当由户主或户内成年人办理。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应当随父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体户口或空挂户口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有住房或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迁出。集体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亲属应当随迁移人一并迁出。

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二、〔迁移登记办理程序〕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迁移证件。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移〕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迁移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当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二)凭《准予迁入证明》向拟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出户口,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签发《户口迁移证》

(三)凭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和毕业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结业)证书等办理户口迁移,可以不使用《准予迁入证明》

四、省内“一站式迁移”〕我省范围内户籍居民符合居住地户口迁移政策的,可以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当场办理迁入手续,不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五、户口迁出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按照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的内容,办理相应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应验证《准予迁入证明》的真伪、核实迁移人的身份信息。申请户口迁出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准予迁入证明》。

六、所需材料。

(一)〔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国有土地)〕公民以购买、继承、租赁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及子女的配偶、子女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产权人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可经产权人同意,其夫妻另一方、父母、成年子女可申请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其他直系亲属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且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确定其中一方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办理户口迁移。

未成年人购房迁移入户,需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登记为家庭户。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户口迁移的书面报告(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提供);

(二)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 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依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府〔2015〕94号)规定,在我市乡村拥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冻结区域除外)且具有居民家庭户口(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的人员,准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同户成年子女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申请户口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被投靠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住房证明材料;

4、被投靠人与投靠人系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村(居)委会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

七、办理地点。

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惠利大道与朝阳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八、办理时间。

田家庵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九、办理窗口。

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可受理,请至自助取号机取号,并等待叫号。


作者:肖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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