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田家庵区农机购置补贴指南(补充)

发布时间:2023-11-16 09:55来源: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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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和申请数量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4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电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三、补贴申请办理

1、请材料

按照当年田家庵区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实行

2、申请地点

田家庵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3、补贴操作程序

2023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合格证、“能打粮食补贴的社保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申请无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手机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持续提升补贴政策实施的便利化程度。

(三)审验公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照《田家庵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上门核实。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原则上每月报送区财政局1次。区财政局审核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联合向上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告。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田家庵区农机购置补贴咨询电话: 0554-2698354

作者: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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