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指南
领取条件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相关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按现行政策,将不足年限保费补齐,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申请材料
● 户口本
● 身份证
● 三代社保卡
申请流程
1.受理:参保人员到龄后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参保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业务经办人员核对其材料是否齐全后,经乡镇街道社保所上报区级社保经办机构。
2.承办:区级社保经办人员对有关材料及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进行核对,并对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待遇核算 。
3.办结:区级社保审核人员复核无误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办结业务。
办理地点及查询途径
参保地村(居)委会
咨询电话
0554-2696649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渠道
0554-2696649
作者:田家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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