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18 15:14来源:田家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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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相关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按现行政策,将不足年限保费补齐,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申请材料

户口本

身份证

三代社保卡

 

申请流程

 1.受理:参保人员到龄后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参保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业务经办人员核对其材料是否齐全后,经乡镇街道社保所上报区级社保经办机构

 2.承办:区级社保经办人员对有关材料及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进行核对,并对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待遇核算 

 3.办结:区级社保审核人员复核无误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办结业务。

 

办理地点及查询途径

参保地村(居)委会


咨询电话

0554-2696649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渠道

0554-2696649


作者:田家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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