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田家庵区北赵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20 15:18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字体:

一、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北赵店棚户区项目坐落于田家庵的老城区,以平房和自建房居多,整建制的居民小区极少。辖区内基础设施陈旧,道路狭窄、破损,下水不畅,是典型的棚户区、城中村。房屋以瓦房、平房为主,大多数为上世纪 60、70、80 年代建筑。辖区人口老龄化严重、弱势群体较多。帮助弱势群体提高收入,改善生活质量,已成为政府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淮南市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淮府办〔2011〕10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11〕99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对北赵店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依规进行征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淮南市田家庵区北赵店棚改项目的建设是利民之举,它既符合国家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改善居住条件的思路,同时也符合省、市及地方关于进一步改造棚户区的规定,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精神,而且该项目投资条件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是一项市场需求的经济投资方式。项目的社会效益明显。通过对棚户区后期的开发,改造棚户区可改善区域居住环境、改善基础设施,从而能更加好的创造宜居环境;另外通过改造进行土地置换,能为城市提供一定存量的土地用于城市建设,并且推动了淮南市及田家庵区美化、优化建设进程。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经前期摸底调查,通过咨询自规局、发改委、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确定了北赵店地块被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整体计划后,起草了征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田家庵之窗、项目现场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修改意见稿并提交淮南市田家庵区区委区政府上会研究决定后,制定正式的征迁补偿方案。

四、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为加快北赵店地块棚户区项目改造,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发展,改变城市面貌。

五、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北赵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 306.79 亩,拆迁面积 343457.12 ㎡,拆迁户数 1008 户。

六、征收补偿政策内容是什么?

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购房券安置三种方式。

(一) 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砖混480元/平方米,砖木380元/平方米,简易房220元/平方米。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奖励补助:

1.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5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搬迁补助费;一次搬迁补助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支付。

2.凡在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后10日、20日、30日内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有相应家用电器奖励。

3.住宅类房屋按20000元/户补助,非住宅类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格的2%计算,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补助。

(二) 产权调换

调换方法:

按“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实行征一还一,室内装修及附属物按评估价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加补助面积之和与安置房面积相等的部分,不结算产权调换差价。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加补助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征收人给予45平方米进行安置。

安置:

产权调换安置实行现房和期房安置两种,现房临时过渡期为4个月,期房临时过渡期为30个月。

奖励补助:

1.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的,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补助25%安置房面积。

2.凡在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后10日、20日、30日内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有相应家用电器奖励。

(三)购房券安置

确定购房券金额:

被征收人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房后,征收实施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原地产权调换房屋综合建设成本价计算出货币金额,发给该户相应金额的购房券。

购房办法:

用于购房资金不得少于购房券金额的90%。超出购房券金额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购房券购房后余款部分,由组织实施单位先行支付给被征收人。

补助与奖励:

1、凡在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后10日、20日、30日内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有相应家用电器奖励。2.给予补偿安置协议中被征收房屋原地产权调换房屋综合建设成本价25%的公摊补助。

2、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的,给予补偿安置协议中被征收房屋原地产权调换房屋综合建设成本价25%的公摊补助,给予补偿安置协议中被征收房屋原地产权调换房屋综合建设成本价15%的购房券安置奖励。

3.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或实际测绘面积加公摊补助面积加奖励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征收人给予购房券安置面积45平方米。

七、创新举措是什么?

答:我区大胆实践,在正式发布征收补偿决定之前植入“预征迁”环节。一是早动员、早组织、早宣传。提前召开征迁动员会议,宣布被征收户分组,各征迁工作组提前入户,宣传政策,服务被征收户提前做好搬家准备,确实存在困难的被征收户,征迁实施主体单位可以集中租赁一批临时过渡安置房源,确保征收补偿决定发布之日起不耽误签约奖励和补助。二是开展预评估工作,委托评估机构对就地安置房屋的综合建设成本和被征收户的室内装饰装潢价格进行预评估,确保从征收补偿决定发布的第一天就具备签订协议的基础条件。三是分级分类优化完善征迁政策,对于一些没有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组织调查认定,出台补偿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决不让困难老百姓征迁后无房可住,无处可居。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答:(一)绘制“一张作战图”。(设计保障)通过对照城镇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重要空间规划,确定改造地块可实施范围,继而进行调查摸底,提前渐进式形成并思考拆哪里、拆哪些、干什么的运作目标。

(二)组织“一支队伍”。(组织保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迁程序履行职责,其中权限在市级层面,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发布的,由区级对口部门负责汇报、协调、紧盯。

(三)发出“一个声音”。(程序保障)分类别、分条目、分阶段梳理任务目录,遇事不推、见事不躲,有要求区级层面全力保障,有问题及时向牵头领导汇报,有困难开会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按“一张任务目录表”销号完成。

(四)建立“一套机制”。(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区住保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作用。建立健全拟改造项目法定程序推进配套机制,程序各阶段、各环节同步推进,确保征迁工作依法、依规,征迁干部有底气。建立征迁政策研究决定机制。制定并完善征迁工作考核奖惩制度,重点发现并提拔在征迁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不畏难、敢担当、敢作为的干部。

(五)织密“一张融资网”。(资金保障)依托区级城投公司四宜城乡投资集团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平台,畅通融资渠道,设立城镇化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申请国家政策性银行如农发行等贷款。

(六)善用“预征迁”提升“奖励期”征迁效率(方法保障)按照以往惯例,签约期限是从区政府发布征收补偿决定之日计算,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期限为40天,40天后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不再给予任何奖励和补助。但从以往征迁地块推进情况上看,很难从征收补偿决定发布之日起就能具备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件的。一是主观原因。征迁实施主体往往在征收补偿决定发布之日后才入户解释政策,动员签订协议,这个过程绝对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至少需要几个来回甚至更多次的入户,才能促成协议的签订,而做通被征收户思想工作后,签订协议的日期自然会延迟。二是客观原因。签订协议中一个重要要素是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需要评估机构出具,而评估机构的选定是与征收补偿决定公告发布息息相关的,也是一道必有的程序,及时房屋征收部门快马扬鞭,依然受时间所限。

下一步,区住保局将严格按照北赵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补偿方案。结合居民的诉求,合理制定安置方案。力求将征迁补偿工作做到公开、公平、透明。

作者:许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