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办理流程
第一百八十二条〔挂失申报〕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可以就近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挂失、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实公民身份信息后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比对指纹信息。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挂失申报。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录入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公安机关各警种以及社会各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公安部相关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核查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利用这一辅助核查手段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发生。
受理部门: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机
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办理流程:采集人像-受理-审查-收费-办结
所需材料:
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保卡、医保开、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均可(已办理带指纹居民身份证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财政部财税【2018】37号 收费:换领20/证 补领40/证
作者:陈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