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流程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临时身份证申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当天制作、发放。
第一百八十五条 〔临时身份证领取〕公民可以自愿选择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或者通过速递方式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选择到场领取的,应当由本人(监护人)持《安徽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凭条》领取。
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受理机关:田家庵区政务服务大厅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及地点:
我市户籍人口在本市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市政府政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和田家庵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洞山中路中建四局六公司院内)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领。
所需材料: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费用:10元
作者:吴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