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
田安办〔2023〕5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成经开区、淮南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临近岁末,即将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根据《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田家庵区全域划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根据近年来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经验,为进一步确保我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成果,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田家庵区境内从事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零售、燃放等行为。
二、加强源头管控。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应提前做好禁售禁放工作安排,加强辖区重点场所管理。淮滨、新淮、龙泉、舜耕、曹庵、史院要特别关注福乐街、东城市场、金太阳广场、金湾名街、老龙眼水库周边、花鸟鱼虫市场、大孤堆、集镇等地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其他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集贸市场、便利店、小超市、广场、公园、夜市、体育场馆的关注力度,严查摆摊设点、沿路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要关注利用微信、朋友圈、各类网络平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查严处。
三、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街道和园区要主动牵头抓总,联合公安、应急、城管、消防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所有收缴的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依法统一组织销毁。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执法力度。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统一加强落实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园区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各市场、体育场馆、广场、夜市、居民小区等管理单位要主动加强禁售禁放宣传,发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主动劝阻,并向属地单位或公安、应急部门报告。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园区要统筹好新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赋权做好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售执法工作。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坚决防范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田家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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