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2025年田家庵区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区妇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5〕40号)、《关于下达2025年妇幼健康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部分妇幼健康项目的实施方案,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2025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田家庵区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3.2025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4.2025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2025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5〕40号)及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服务对象
总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逐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年度目标:全区婚检率稳定在85%以上,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全区婚检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
服务对象: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开展免费的婚前健康检查。
二、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民法典》相关要求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守好出生缺陷防治第一关口,优生优育促进人口质量提升。
三、经费保障和管理要求
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每对夫妻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市、区财政按1:1分担。经费按照“当年预拨、次年清算”进行管理。婚前健康检查经费用于专项服务支出,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共同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规范项目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落实婚前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升婚前健康检查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对优生优育知识及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的意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目标人群积极主动参检,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
2025年田家庵区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国卫办妇幼发〔2018〕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依法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完善我区产前筛查管理和出生缺陷干预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年度目标。区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孕产妇提供产前筛查服务,开展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健康宣教、咨询指导、随访工作。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 90%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怀孕15-20+6 孕周,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淮南市户籍且在本区建卡建档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1、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和产前筛查技术咨询。
2、对符合孕中期血清学筛查条件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三联筛查(AFP、β-HCG和uE3),并进行风险评估与遗传咨询随访。
3.筛查出的高风险病例由市产前筛查中心及时转介产前诊断机构,区妇计中心协助并做好咨询随访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卫健委
区卫健委负责辖区内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区妇计中心协助区卫健委开展产前筛查项目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提供高质量服务,接受上级督查,及时准确统计工作数据并按月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二)区妇计中心
1.建立产前筛查管理制度。从事产前循查工作的医护人員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孕产期保健、生育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预肪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做好相关信息登记、系统录入、资料保存、数据的收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
2.按照要求采集和递送血样标本。对不合格的血样标本重新采集,对填写不规范的产前筛查申请单重新填写。
3.做好产前筛查低风险筛查结果发放、咨询工作。协助市产前筛查中心做好中、高风险病例的召回与追踪。
4.承担对全区产前筛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产前筛查业务指导。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定期参加省级、市级产前筛查实验室室间质评。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在做好常规孕产妇保健工作的同时,对产前筛查对象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妊振不满15周、分娩时年齡在35周岁以下的单胎孕妇,动员其在妊娠 15-20+6 孕周期间到区妇计中心进行产前筛查。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产前筛查信息咨询,让孕妇充分了解产前筛查技术的风险性、复杂性。
3、做好产前筛查结果的随访、发放、反馈、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对孕妇开展产前筛查相关知识宣教,提高群众主动参检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产前筛查工作流程,健全筛查服务网络;加强风险防范,完善服务链条,不断提高产前筛查质量。
(二)依法执业。从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对违规开展产前筛查的机构与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区妇计中心负责采血,所采标本均应送至市产前筛查中心进行检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不得采血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需要进行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NTPT)检测的孕妇,必须由市产筛中心提供采血服务,无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提供采血服务。
(三)强化宣传。区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做好宣传咨询,在充分告知前提下签暑知情同意书;尊重孕妇的隐私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孕妇检测、评估或确认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加强防范。区妇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产前筛查信息安全管理,注重工作信息保密;确保生化制剂安全和生物标本安全。
(五)建全制度。建立咨询、随访等相关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区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每月按时填报项目工作量统计报表,区妇计中心负责数据的汇总、审核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纳入考核。区卫健委将“产前筛查率”“咨询随访率”指标纳入区妇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年度目标考核。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 90%以上。
附件3:
2025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简称孕优项目)为符合生育政策且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检查等系列服务。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5〕40号)及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和服务对象
(一)项目目标
1.总目标:在全区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为符合 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降低出生 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年度目标: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 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力争在2027年之前,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
(二)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
二、项目范围和服务内容
(一)项目范围:全区13个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 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 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检查服务。
三、项目组织和实施管理
1.区卫健委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所辖项目地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项目宣传、技术培训、信息报送、项目评估指导等工作。
2.承担项目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负责目标人群确认、 宣传动员、档案建立、健康教育、健康检查、评估指导、信息报送、随访管理等工作。
3.免费服务具体流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求及项目质量控制 管理要求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 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四、项目绩效和安全管理
( 一)绩效指标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85%,力争到 2027年度达到90%的目标要求。各乡镇街道卫健办按照项目工作规范和有关要求,精准定位服务的目标人群,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相关知识知晓率、参检夫妇一年妊娠率等项目实施情况。
(二)安全管理
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对收集的服务对象个人信息和检查结果严格保密,严格数据信息管理,确保存储、使用数据安全、确保生物标本安全。强化孕优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管理和信息保密制度。
五、经费保障和管理要求
孕优项目资金为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经费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经费结算方式为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
2025年孕优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
|
单位 |
2024年出生数 |
2025年目标人群指导数 |
备注 |
|
泉山街道 |
37 |
22 |
|
|
龙泉街道 |
116 |
71 |
|
|
洞山街道 |
207 |
128 |
|
|
朝阳街道 |
168 |
104 |
|
|
淮滨街道 |
54 |
33 |
|
|
新淮街道 |
49 |
30 |
|
|
公园街道 |
135 |
83 |
|
|
国庆街道 |
197 |
122 |
|
|
田东街道 |
67 |
41 |
|
|
安成镇 |
185 |
114 |
|
|
舜耕镇 |
240 |
148 |
|
|
史院乡 |
106 |
65 |
|
|
曹庵镇 |
225 |
139 |
|
|
合计: |
1786 |
1100 |
|
附件4:
2025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实施方案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25年继续实为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妇幼健康工作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5〕40号)及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
2025年计划为全区4个乡镇免费补服叶酸。
三、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一)区妇计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二)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
四、信息收集和管理
项目信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报表。
五、经费保障和管理
(一)项目经费按人均15元补助(含药品费和社会动员、 宣传、健康教育培训、药品分发、工作督查等经费)。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照6:4比例分担。资金当年预拨,次年据实清算管理。
(二)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 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监督管理
(一)区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责任,确保药品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 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
(二)区妇计中心负责叶酸发放工作的管理督导,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及信息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
2025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任务分解表
|
单位 |
2025年目标指导数 |
备注 |
|
舜耕镇卫生院 |
44 |
|
|
安成镇卫生院 |
72 |
|
|
曹庵镇卫生院 |
98 |
|
|
史院乡卫生院 |
47 |
|
|
安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9 |
|
|
合计: |
330 |
|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在线办事
依申请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