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管理办法的通知
田政办〔2017〕46号
关于印发田家庵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田家庵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管理办法》已经十七届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27日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田家庵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事业单位的公务加班就餐行为。
第二条 公务加班就餐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公务加班就餐建立加班就餐申请单制度,加班就餐前先填写加班就餐申请单,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加班就餐申请单应当包括加班就餐的事由、人员、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四条 公务加班就餐按不超过30元/人次标准执行。
第五条 公务加班就餐应当严格按照标准用餐,菜肴以经济实惠为原则,加班就餐后立即结清费用,实行一餐一结,严禁将公务接待费拆分为公务加班就餐费用报销。
第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加班就餐的审核报销,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公务加班就餐税务发票、加班就餐申请单、公务卡刷卡消费小票以及菜单等内容,加班就餐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七条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的开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加班就餐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党纪、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田家庵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申请单
附件:
田家庵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申请单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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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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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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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人员及人数 |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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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时间 |
年 月 日 中餐( )晚餐( ) |
就餐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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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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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金额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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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就餐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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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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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记账,一份留存。
田家庵区党政机关公务加班就餐申请单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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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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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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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人员及人数 |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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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时间 |
年 月 日 中餐( )晚餐( ) |
就餐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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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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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金额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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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就餐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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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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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记账,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