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1 15:45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此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2年,形成和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可持续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实现应改尽改;有条件的镇和街道,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问:此方案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相结合,政府加强引导和规划统筹,社区党组织加强引领,小区居民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及关联单位积极参与。以小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为重点,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注重维护城市传统特色风貌,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水平,整体谋划、部门联动,“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问:此方案的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是哪些?

答:1.提质改造,提前改造。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重点改造,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市属企业家属区)。已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基础类改造的小区,可在改造内容不重复的前提下,对房屋、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在对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2.应改尽改,完善提升。实施基础设施应改尽改,完善和提升小区功能。改造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挖掘小区、片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空置房屋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组织用房、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寄递服务、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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