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田家庵区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21 16:08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此实施办法为困难残疾人群提供哪些补助呢?

答:主要是两类,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问: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2021年,为全区63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根据《淮南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市、县财政按8︰2分担。省级补助部分,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市、县财政部门;市、区承担部分,市与区按7︰3分担,扩面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省民生工程项目。2021年,为全区81名0至14周岁(2007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下同)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6名0至14周岁的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提供救助,为5名0至14周岁的残疾儿童适配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任务内部分,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7200元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市与区按7:3比例分担,超出任务部分所需经费,市辖区由市与区按7:3分担。

2.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如何申请?

答: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行动态监管。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和康复情况应及时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中的“儿童康复救助”中,区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有关报送工作,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2.区残联要根据《安徽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和市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对定点机构加强服务监督与协议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对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当地残联定点康复机构。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