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医保局2月份基金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稽查管理办法(试行) 》(淮医保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田家庵区医保局在2022年2月继续做好辖区内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做好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按照《2021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淮医保发〔2021〕1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淮医保发〔2021〕18号)文件的要求,本月我局对辖区内2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主要从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药师是否在岗、药品的进销存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个别医药机构存在药品库存与实物不符、药师不在岗的情况,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