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0 10:25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一体推进,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发动、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改造提升农村卫生厕所1110户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4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舜耕镇、安成镇,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曹庵镇、史院乡,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提高,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三大革命

(三)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改厕方案,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完成1110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改造。严格执行标准,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成熟实用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广节约适用的冲水节水技术和产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

(五)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区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置、合理设置收集设施和建立稳定的环卫队伍,实现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乡镇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考核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按照《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区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利用。鼓励各乡镇采取有偿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落实)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内建设。(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深入推进三大行动

(八)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实施《淮南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完成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政府牵头、村民参与、专家指导、部门配合的原则,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在对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充分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民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立足村庄所处自然环境、挖掘凝练村庄自然、历史文化要素符号及传统建筑特色,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打造更具田园风光的平原地区乡村风貌,体现淮河流域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建设88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9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鼓励整乡镇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有序推进区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实施4.02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10公里预防性养护工程。(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围绕生态宜居,在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优先采用乡土树(草)种进行科学绿化。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家园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实施高质量农田林网建设“618”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区文明办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保护,加大对潜在历史建筑普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标准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快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区城乡建设局负责)

(十)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指导乡镇加强对农村生产生活性用房安全用火用电宣讲教育引导。(田家庵区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农村电力线(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通信线(区经信局负责)、广播电视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一)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支持畜禽养殖户提升养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种养结合大户提升畜禽液态粪肥还田水平,支持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和畜禽粪肥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5%以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建立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

(十二)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区委组织部牵头,团区委、区妇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或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三)强化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各乡镇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将村庄环境卫生等内容纳入其中。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区文明办牵头,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运用公益广告宣传、基层阵地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弘扬和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主体宣传,将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农民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组建以党员干部为核心、本地村(居)民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区文明办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和积分兑换等活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四)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乡镇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积极申报省级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五)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保障体系。(区财政局负责)会同发改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以工代赈等工作继续争取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策支持。(区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区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区财政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区财政局牵头,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支持乡镇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做好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工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六)完善政策性保障。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等政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乡建设局、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建设。(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司法局、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抽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八)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鼓励企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区科技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区教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区、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区委农办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区级党委、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区委农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完善推进和宣传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优先安排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区财政局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区委农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一)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环保督察范畴。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实施督查激励。(区委农办牵头,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田家庵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褒扬激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区委农办牵头,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1.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表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表

3.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任务表

4.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表

5.“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表

 

 

 

 

 

 

 

 

 

 

 

附件1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表

单位:户

区名

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田家庵区

1110

130

260

260

280

180

 

 

附件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表

单位:个

区名

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田家庵区

4

0

1

1

1

1

 

附件3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表

单位:个

区名

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田家庵区

9

2

2

2

2

1

  

附件4

 

美丽乡村自然村整治建设任务表

单位:个

区名

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田家庵区

88

0

20

18

25

25

 

附件5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表

单位:个

区名

行政村总量

2021

2022

2023

合计

田家庵区

28

12

0

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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