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1.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情况。通过比对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调整前公共服务事项747项。经调整,区级部门现有公共服务事项699项。乡镇(街道)原有公共服务事项178项,现有181项。未认领 50项,未认领原因主要为管理对象和实施依据仅限市、县政府(不包含区级)如: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公共服务事项“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结对帮扶服务”等,我区尚无博物馆,故未列入市级公共服务清单。
2.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情况。通过比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指导目录,经调整,保留事项原有19项,现有45项;规范事项原有4项,现有13项。另外,经各部门(单位)梳理,近一年来我区无中介服务取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