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5月12日,田家庵区发布了《田家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田政办秘[2023]1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水质达标”的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于2023年5月12日,起草形成《办法》。2023年3月14-2023年4月13日在田家庵区政务公开网进行公众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2023年4月文本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2023年5月12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办法》(田政办秘[2023]17号)。
四、工作目标
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管理户内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检测等。
五、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依照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运行维护管理。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大小、技术工艺、运行维护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运维单位。 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户内设施、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其他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同运维单位签订运维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对村(社区)的指导和服务。
三是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和应急响应制度。严格督导运维单位建立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制定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水质污泥台账等,定期向委托方报告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运维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常情况进行上报。
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打造智慧监管服务平台。严格要求运维单位在行政村(社区)适当位置公示运行维护范围、标准、巡检时间、责任人等内容,在处理设施厂(站)内明显位置设置标志牌,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六、创新举措
《办法》印发后对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职责。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依照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运行维护与管理。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大小、技术工艺、运行维护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运维单位。
三是支持政策。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单位:生态办
联系人:陆燕
联系方式:268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