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我区于201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验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教督[2022]5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淮教督〔2023〕19号)部署,我区“优质均衡”工作将于2026年接受省级督导评估,进而接受国家督导评估验收。
(二)制定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教督[2022]5号)
4.《淮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淮教督〔2023〕19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教育强区战略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整体提高我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着力解决我区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三、起草和意见征求情况
在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经验做法、调研有关部门和学校、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田家庵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22日,通过政府OA平台,向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发出《田家庵区教体局征求<田家庵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意见与建议的函》。截止8月28日,共收集意见建议4条、采纳4条,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呈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工作目标
以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为坐标,以《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为标准,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总体目标是:力争在2026年高标准、高质量顺利通过省、市及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
五、主要任务
(一)资源配置:对照7项指标,每所义务教育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验收标准,且余项不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
(三)教育质量:9项指标均全面达到验收标准。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其他工作任务
1.规范招生行为,不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行为,不存在违规择校行为;
2.规范办学行为,不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4.强化安全管理,教育系统不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保证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 。二是加大投入,强化落实。确保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三是强化督导,追究责任。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加强优质均衡阶段性督查与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序时进度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