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的重要作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查范围。严格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淮府〔201622号)确定的事项范围进行审查。具体包括:

1、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

2、拟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行文的规范性文件;

3、拟由区政府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4、按规定由区政府审批的规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5、区政府负责同志批示需要合法性审查的其他重大事项。

以下事项不进行合法性审查:

1、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各类工作报告;

2、向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的函件;

3、提请区政府会议审议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安排事项;

4、议事协调机构成立、撤销及人员调整事项;

5、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情况报告;

6、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及调整情况报告;

7、目标管理责任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要点、考核结果、人事任免等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事项。

二、规范审查流程。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理顺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要保证送审材料完备,凡缺少决策参考依据及其他所需材料,特别是缺少重大事项承办单位审查意见的,区政府法制办可退回,也可要求重大事项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材料、作出说明。要规范送审节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必须在区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合法性审查后送审。要严格落实审查时限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应当自收到重大事项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复杂的,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2个工作日。区政府领导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限完成。遇紧急或特殊事项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办后即时处理。

三、强化审查责任。严格执行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切实把相关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区政府办公室要严把重大事项政治关和政策关,确保区政府重大决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决策部署,并与相关政策相协调、不冲突。区政府法制办要严把重大事项法律关,确保区政府重大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区物价局要严把公平竞争关,对按规定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事项,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区政府决策符合公平竞争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有关单位和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应当明确,不得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对不严格履行审查职责,或不严格执行审查规定,导致决策违法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9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