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文字解读】关于《田家庵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1 11:23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出台背景和文件依据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瓶颈、社会力量办养老的活力有待激发、养老护理人员存在缺口、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未形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23〕3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为做好《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在2023年9月5日前,区民政局开始深入各街道、社区听取民政工作者、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服务诉求,并于2023年9月12日前形成草拟稿,2023年10月10日,在政府协同网征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老龄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又做了修改。

(二)报区政府批准后,于2023年10月19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遵循“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着力构建与人口结构、基础条件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清单,明确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等,不断健全服务供给、保障、监管等机制,让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范围覆盖到全体老年人。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省级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二是积极培育综合专业化评估组织。积极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工作,培育老年人综合评估机构规范化。三是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以优先满足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群体需求为导向,把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标准和优先顺序与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果相挂钩。把进行综合能力评估作为申请政府养老服务补贴(含购买服务项目)的老年人、申请入住政府运营养老机构的必要条件。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一是助推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逐步扩大改造对象范围。2022年起,首先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逐步对符合条件的床位给予建设补贴、照护技能培训、培训补贴。二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健全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三是强化养老机构照护功能。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向护理型床位倾斜。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建立公办公营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绩效激励机制。四是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构建区镇(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五是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鼓励养老机构提供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层面医养康养结合能力。

(三)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

一是培育优质供给主体。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养老服务,利用自有物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进行养老服务业务分账核算、分开考核。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积极打造养老服务领域“安徽名牌”。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供应商库,按照服务评价结果定期动态更新;二是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整合资源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创新推进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置康复辅具租赁站点,促进老年人康复辅具消费。

(四)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及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相关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执行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和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成立养老服务协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二是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三是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事故鉴定和纠纷协调机构,依法依规保障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权益;四是促进长三角行业管理协同。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对接,引进沪苏浙优质养老资源。

(五)强化实施养老服务发展要素

一是强化供地和设施保障。开展国有闲置资源摸底工作。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二是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推动落实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学费补偿、入职奖补、职业技能等级与薪资待遇挂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护理岗位津贴。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三是强化信息化智慧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支持开展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养老居家社区服务项目建设,对智慧养老省级示范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持续开展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免费培训。四是强化老年人支付能力。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发展普惠型健康保险,增加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供给。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政府的作用,鼓励多元化、多样化供给。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具备条件的地方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二是发挥慈善和志愿服务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三是积极支持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实现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四是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积极引导高品质、多样化的非基本养老服务发展,使之成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共同构建起多层次可持续养老服务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

二是统筹协调处理重大政策问题,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清单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综合监管。依据《田家庵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日常评价体系,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质量。

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要改革事项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田家庵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田家庵区民政局

解读人:仇保喜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4-2690230

电子邮箱:4667689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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