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田家庵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以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区政府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田家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田家庵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田家庵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田家庵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有关部门要对照调整后的清单目录(2023年版),相应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完整公布清单具体内容,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要线上线下主动公开清单内容,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用得好。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执行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严格规范权责清单制度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对权责清单执行的监督作用。
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持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新领域、赋予新功能,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最大效能。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拓展应用场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清单公布后,《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田家庵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区级权责清单区级公共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版)的通知》(田政〔2022〕60号)即行废止。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