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清除城市‘牛皮癣’制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11 17:59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盛绍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清除城市‘牛皮癣’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治理“三乱”小广告工作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要求,严厉打击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我局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第一、利用“非法小广告信息采集及处理系统”,对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广场内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外立面出现的“三乱”小广告进行及时的查处。首先,路段执勤队员随时发现,立即拍照取证并采集上传;其次,后台根据采集数据电话通知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相关依据,要求当事人限期清除并接受处罚;最后,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联系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对其所涉号码采取限制使用的措施。在此基础上,我局还联合乡镇、街道、社区,将其工作人员也纳入到“三乱”小广告源头治理的环节当中,在“非法小广告信息采集及处理系统”中为其设置账号,使其在各住宅小区的管理过程中,发现“三乱”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及时采集上传,我局对于乡镇、街道、社区采集的数据信息同样纳入查处程序,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处罚,否则将其通讯号码一并移送通讯运营商实施限制使用的措施。在“三乱”小广告采集信息中涉及有大量非淮南市通讯号码的情况,由于本地通讯运营商无法对该类号码进行停机,联系相关地市执法部门以及通讯运营管理部门,均以当地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款,《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淮府【2005】83号文为地方性法规、文件等为由,拒绝协助,使得目前我们没有有效的管理和制约手段,此项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024年截至8月13日,我局共收到三乱小广告采集信息221起,其中非淮南市号码75起(占34%),已清除并处罚73起,报停53起。

第二、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和集中清理力度。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三乱”现象在及时采集上传的同时,对当事人未及时清除以及如喷涂字样、油漆字样、不干胶等难以清除或当事人清除不彻底的情况,实行定期集中清理。2024年1-7月,我局已清除及同色覆盖“三乱”小广告共计6000余处。

第三、多部门联动。由于现在通讯方式的不断更新,微信、QQ等的通讯工具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通讯方式,“三乱”小广告的联系方式也多出现“微信二维码”扫码的新情况,但是微信号码当事人的身份认定及采集取证,目前淮南市城管系统在职能及技术层面上还无法解决。另外,由于近年来群众通讯号码的人均持有量的增加,通讯运营商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号码进行停机并不能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所以大量被停号码的机主对于行政处罚不予理睬,据统计2024年1-6月有51%被停机主未接受处理,针对这些新情况,我局也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建议是否能够多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模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于当街散发小广告行为以及“办证”“收分”“集资”“贷款”、涉黄涉诈类非法、虚假小广告,取缔其制作窝点,联合通讯、社会保障、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将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使之受到联动惩戒,增加其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其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三乱小广告的治理成效。

第四、完善疏导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社区及商业设施的物业管理部门,合理设置“便民信息发布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疏堵结合,有效引导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类信息的发布需求。

第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利用公共媒体、户外广告位公益宣传以及各种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对于初次违法、后果轻微的“三乱”违法行为当事人,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及《淮南市轻微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相关规定,本着以教育为主,要求当事人限期清除,在处罚金额上从轻处理;对于部分屡次违法情节严重者,则采取责令清除并加重处罚的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日常工作力度,对于发现的“三乱”现象及时制止、采集上传、查处,及时清除,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小广告号码及时报停;协同各乡镇、街道、社区、物业,合理设置“便民信息发布栏”,有效引导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信息的发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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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级别:A级

联 系 人:李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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