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脱贫户发放交通补贴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建议,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我区严格落实脱贫户口、监测户省外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积极开展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 根据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3] 23号)精神,结合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贫困劳动者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淮人社发[2020]112号),出台我区《关于做好田家庵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田人社[2023]29号)文件; 2.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乡村振兴局月调度工作机制安排报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交通补助情况表, 2023年按照我区6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共发放102人,共计6. 12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及时把补贴发放到位。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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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