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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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田市监处罚【2025】25号 | 淮南市俊霞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淮南市俊霞商贸有限公司 | 91340400MA2NTHB738 | 熊*俊 |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
履行中 | |
2 | 淮田市监处罚【2025】26号 | 田家庵协和百润发超市经营 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案 |
田家庵协和百润发超市 | 92340400MA2PJW2U2P | 陈*金 | 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
履行中 | |
3 | 淮田市监处罚【2025】27号 | 田家庵区刘家香蕉批发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田家庵区刘家香蕉批发部 | 92340403MA2TN17K3X | 刘*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
履行中 | |
4 | 淮田市监处罚【2025】28号 | 田家庵区铭静全羊馆超范围经营网络食品案 | 田家庵区铭静全羊馆 | 92340403MA2W2NJ98K | 孙* | 超范围经营网络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17】条第(一)项第1目之规定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
履行中 | |
5 | 淮田市监处罚【2025】29号 | 淮南市至善口腔医疗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淮南市至善口腔医疗有限公司 | 91340403MA8QHQEQ04 | 刘*琴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
履行中 | |
6 | 淮田市监处罚【2025】30号 | 淮南市田家庵区启晨幼儿园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案 | 淮南市田家庵区启晨幼儿园 | 52340403MJA8906295 | 李* | 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23】条第(一)项第2目之规定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
履行中 | |
7 | 淮田市监处罚【2025】36号 | 田家庵区万嘉生鲜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田家庵区万嘉生鲜超市 | 92340403MA8P29NJ18 | 李*乐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
履行中 | |
8 | 淮田市监处罚【2025】37号 | 田家庵区佰润发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田家庵区佰润发超市 | 92340403MA2UPMQ50H | 郑*锋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警告、罚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
履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