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5.2.27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淮田市监处罚【2025】34号 | 王*未经许可销售从事食品经营、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无 | 无 | 王* | 未经许可销售从事食品经营、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四章第一节第【117】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0日 | 待履行 | |
2 | 淮田市监处罚【2025】38号 | 田家庵区今晚鸡汤店销售经抽检不合格食品案 | 田家庵区今晚鸡汤店 | 92340403MA2NT88W47 | 杨*敏 | 销售经抽检不合格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 待履行 | |
3 | 淮田市监处罚【2025】40号 | 田家庵区徐军口腔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田家庵区徐军口腔诊所 | 92340403MA2WAK6824 | 徐*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 待履行 | |
4 | 淮田市监处罚【2025】41号 | 田家庵区煜宸灰指甲修复中心经营超出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田家庵区煜宸灰指甲修复中心 | 92340403MA8N9QQQ0N | 李*媛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条之规定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 待履行 | |
5 | 淮田市监处罚【2025】42号 | 田家庵区胡二杨造型店经营超出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田家庵区胡二杨造型店 | 92340403MA2UH0QH57 | 胡*杨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条之规定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 待履行 | |
6 | 淮田市监处罚【2025】45号 | 田家庵区伊美娜美容护肤店未经许可销售药品及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案 | 田家庵区伊美娜美容护肤店 | 92340403MA8NG04Y3D | 杨* | 未经许可销售药品及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的药品 | 罚款。依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项“(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三、严格规范罚款实施 (十)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实施罚款等处罚时,要统筹考虑相关法律规范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第三十三条等规定的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十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并考虑相关事理和情理,优化罚款决定延期、分期履行制度。要依法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 自主履行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0日 | 待履行 | |
7 | 淮田市监处罚【2025】48号 | 田家庵区李小庆化妆品店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在食品经营中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田家庵区李小庆化妆品店 | 92340403MA2TAGXW70 | 李*庆 | 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在食品经营中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
已履行 | |
8 | 淮田市监处罚【2025】49号 | 刘*月无照经营、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在食品经营中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无 | 无 | 刘*月 | 无照经营、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在食品经营中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
已履行 | |
9 | 淮田市监处罚【2025】51号 | 田家庵协和百润发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田家庵协和百润发超市 | 92340400MA2PJW2U2P | 陈*金 |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 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 |
自主履行: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
待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