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办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5:1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单位:

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117件建议、115件提案,同时,市人大交办建议6件、市政协交办提案6件,现将市、区建议提案共计244件转交给你们,并就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对于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工作落实,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议、提案按承办单位职能划分为主办单位、分办单位、协办单位。其中,分办单位要根据职责范围分别办理,并分别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并及时答复。

三、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每件建议和提案,凡经过努力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认真采纳代表、委员的建议;办理有难度的,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办理,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计划;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或超出政策范围的建议、提案,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开门办案,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加强沟通协调,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凡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各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

四、建议、提案须在7月底前办结,其中,区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需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后,按规定格式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并附上《反馈意见表》,建议答复函要分别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提案答复函要分别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提案委。市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书面(附电子文档)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整理汇总后,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按规定格式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市人大代表或市政协委员。

五、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答复函,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方式、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内容外,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答复函,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答复函的主要内容。

六、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收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清点登记。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交办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办、区人大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退回,不得延误和自行转办。各承办单位应指定1名负责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联络员,加入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QQ群(12412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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