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田家庵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时 间:
2025年7月25日11:00
地 点:
田家庵区政府第九会议室
主持人:
姚 敏
发布人:
陈 斌(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陈斌:
公共场所是公众进行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田家庵区始终坚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管理水平,以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强化疾病预防以及公众安全和健康权益的保障,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强化宣传培训,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事前预防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占据关键性地位,近年来田家庵区不断优化执法理念,推动“事后处罚”向“源头预防”转变。
一是强化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主动上门为新开业、新办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卫生设施配备及运行、顾客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等行业卫生规范及日常卫生管理的关键环节与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耐心解答商户疑问,推动经营者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增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服务能力。
二是加大法律知识宣传。紧抓监督执法、普法宣传两条主线,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年度重要宣传节点和卫生主题日宣传《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预防、杜绝卫生违法行为发生,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优化执法方式,做严事中规范
一是加大投入强保障。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关系到卫生健康监管领域的向好发展,更关系到卫生监督职能的充分履行。为进一步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现代科学执法工作需求,为执法人员配备多参数水质测定仪、ATP荧光检测仪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有效提升执法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二是以学促干提能力。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执法公信力、质量和效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实抓细学习工作,坚持例行学法,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工作例会的“常规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各类线上培训平台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同时邀请专业律师开展线下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是网格赋能提质效。将管辖范围内的监督任务合理划分网格,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同时通过定期培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协管员队伍建设。通过执法人员和协管员相互配合,构建起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网格化卫生执法监管网络,确保卫生监督执法无死角、无盲区,切实筑牢基层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制定《田家庵区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复核工作制度》,协管员在整改期限结束后及时跟踪回访,复核问题整改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以来开展公共场所各类监督检查342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026人次,立案查处8起,均已开展复核工作,完成率100%。
四是柔性执法显温度。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柔性执法理念,秉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督促、引导经营单位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2025年至今涉及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件共减轻从轻处罚4件。
(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做实事后控制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公共场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等内容。结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公共场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后第一时间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2025年以来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18家、行政处罚信息24件。通过公开公示,加大震慑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巩固监督执法成效,保障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二是高效处理投诉举报。通过市、区投诉举报平台交办、举报电话、群众来访等渠道,对反映公共场所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卫生管理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取证,2025年以来共接到公共场所投诉举报52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加强投诉举报处理与执法办案的有效衔接,在处理好投诉、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投诉举报进行分析研判,共立案查处投诉举报案件6起。通过“诉转案”机制,以办案促监管,严厉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形成“在投诉举报受理中找案源,在违法行为查处中助维权”的良好格局。
三是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成立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执法程序和文书使用为重点,紧紧围绕案卷材料完整性、案件办理流程合法性、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性、文书制作规范性、裁量基准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自评、互评和集体评查,并择优推荐案卷参加区级、市级评审,田家庵区卫生监督所连续多年获得淮南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先进办案单位”的表彰。通过发挥案卷评查“以评代训、以查促改”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规范办案水平,增强行政执法质效。
下一步,田家庵区将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理清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特点和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把监督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将有限的执法资源优化分配,做到预防与监管并重,一方面切实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其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好社会监督手段,使得公共场所卫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影响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企业形象和经营收入。以此充分调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身能动性,使其更加主动地依法依规经营,从而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效益最大化,保障我区公共卫生安全。
现场提问: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材料有:
1.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有卫生设施布局情况)。
4.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证。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答: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