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文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公布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市辖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42元。
(二)市辖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55元。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
1.市辖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3800元。
2.市辖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1778元。
(二)照料护理标准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65元、579元、78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76元、386元、58元。
三、执行时间及要求
以上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凤台县、寿县参照此标准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新标准,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