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田家庵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字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原《田家庵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于2021年4月14日印发实施,文件中引用的《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实施名牌战略促进转型发展的意见》(淮府〔2016〕6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0〕40号)已废止。参考《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府〔2024〕33号),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更好地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府〔2024〕33号)中奖励对象,删去原《办法》中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获得各类体系认证、获得省高端制造业产品企业。新增获得中国质量奖、区长质量奖、皖美品牌、品质淮南及主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企业等奖励对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了《田家庵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修订工作,征求了区直各单位、企业、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有1个单位提出1条修改意见,已采纳,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并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12月22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田家庵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12月26日,区政府办印发《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田家庵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田政办〔2025〕16号)。
四、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主要对奖励对象、奖励规则、奖励标准、其他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优化奖励对象。增设中国质量奖、区长质量奖、皖美品牌、标准创新型企业、制修订国际标准、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以上)等内容。删去标准化良好行为、体系认证、省高端制造业、市服务企业。
(二)调整奖励标准。
1.质量奖方面。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淮南市市长质量奖、淮南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田家庵区区长质量奖、田家庵区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标准制定方面。对主持(排名第一)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8万元、5万元。对参与(排名第二或者第三)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主持制定同类标准奖补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项标准仅奖补排名最前单位,获得奖补的单位可提取50%奖补资金对制定标准做出重要贡献的团队给予奖励。
3.服务标准化试点方面。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在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
4.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方面。取得国家级、省级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单位,在通过项目验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
5.消费品召回方面。消费品生产企业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并在省级以上相关平台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产品货值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按10%的比例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三)强化保障措施。在其他事项中明确了资金来源,奖励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据实核拨。区财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奖励企业的具体承办工作。
(四)明确实施期限。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支持质量品牌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田政办〔2021〕4号)同时废止。
五、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李蒙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4-2682091
电子邮箱:tjaqt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