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家庵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有关单位:
经区16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田家庵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田家庵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71号)等文件精神,建立权责明晰、务实高效的消防安全制度,利用消防安全数字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镇、街道消防安全精细化、高效化管理,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制订本办法。
一、充分认识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镇、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社会各单位的具体化,既是以往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的延伸和强化,也是新时期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迫切需求,更是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个有效载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既能有利于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促进消防管理基层化、社会化、从根本上筑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促进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又能有效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有效推动消防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问题。
二、构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体系,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全覆盖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以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将其划分为以镇、街道区域为“大网格”,以社区和行政村为“中网格”,以楼院、村组、单位场所(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各级网格消防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形成全面覆盖、动态监管网络。
(一)大网格,以镇、街道为主体。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大网格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建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安监办主任、综治办主任、各社区、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对区域消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小网格消防工作。
(二)中网格,以村、社区为主体。各村、社区主任为中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以村、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驻村)民警、综治委员、物业管理人员、楼院、村组、单位场所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村、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消防宣传,督导“小网格”消防工作落实。
(三)小网格,以楼院、村组、单位场所为主体。各楼院、村组、单位场所负责人为小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以楼院、村组、单位场所负责人为组长,楼院、村组、单位场所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联防队员、民兵、保安员为成员的楼院、村组、单位场所的消防工作组,负责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日常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处置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每月组织安监、综治、公安等力量,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单位场所不少于15个,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根据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协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城市建设、农村居民点改造内容,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抗御火灾能力;落实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确保完好有效。
4、按上级有关要求建立镇、街道专职(志愿)消防力量,配备灭火救援装备,加强管理训练,不断提升镇、街道消防自救能力。
5、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集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着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
2、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区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单位场所不少于5个,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每年开展至少1次应急演练,依托村(居)委会办公场所、驻村(社区)大型单位门卫室、社区警务室等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4、在主要街巷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定期宣传消防知识;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
5、建立村(居)民志愿消防队,配置消防器材装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6、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消防水源和消防装备器材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楼院、村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志愿消防队、联防队、民兵等力量,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每周检查单位场所不少于2个,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报请村(社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2、结合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每周深入村(居)民家庭、楼院,面对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1次,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防常识。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四)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派驻民警职责
每月指导分包中、小网格开展日常工作,及时查处网格员移交的火灾隐患。
(五)公安消防机构派驻人员职责
每月指导分包大、中、小网格及责任民警开展日常工作,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级网格员、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派驻人员日常工作均应用消防安全数字网格化管理平台及相应手机终端开展,建立电子档案。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办公场所和人员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由综治办、安监办、民政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依托综治办或安监办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社区、行政村“两委”负责人牵头,社区、行政村“两委”委员,巡防队、治保会负责人,社区(驻村)民警等为成员,组成社区(村)消防安全委员会,并结合实际设立独立或合用消防工作室,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派驻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吸收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为小网格人员,鼓励有条件的设置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室必须配备至少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固定电话、扑救初起火灾所需的消防器材和其他所需,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上墙,要成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各级网络责任人备案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政府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经费的投入,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加快推进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落实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专项经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
(三)加强督导奖惩。各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楼院、村组、单位场所,将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综合治理考核及综合考评奖惩内容,及时通报各基层网格的消防工作情况、火灾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网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取消网格责任人晋职晋级及参与评选评优的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各镇、街道要对照《田家庵区消防安全网格员考评奖惩细则》(附后)做好中、小消防安全网格员的考评工作。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2015年100%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适时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培育工作典型。
田家庵区消防安全网格员考评奖惩细则
一、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月考核)和定期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二、考核的重点为各级网格员的工作任务、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考勤等。
三、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网格员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可取消其网格员资格。
五、建立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政府通过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季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网格责任人进行管理考评,重点考核:
1、大网格责任人对区域消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小网格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2、中网格责任人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消防宣传,督导小网格工作情况;
3、小网格责任人对区域内的每日防火检查巡查、日常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每季度各网格考核情况,将在考核中达到“优秀”标准的网格中评选出不少于10%的优秀网格员,给予绩效奖励,对考核为“不合格”的网格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其网格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