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咨询电费价格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31 09:40信息来源:田家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来件时间:2023年3月28日

类    型:咨询

内    容:田家庵区前锋二村“花园浴池”东侧100米左右“陈服装店”店主表示,该店和紧邻其店铺的韵达快递租赁同一房东房屋,每年电费统一交至该房东(房东联系方式暂无法提供),但该房东收取其电费1.5元/度,现咨询该收费标准是否合规,希望部门核实予以联系反馈,谢谢!

答复情况: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等,供电主体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供电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终端用户公开。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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