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区经信局权责清单
| 调整后区经信局权责清单 | |||||||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 1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省政府《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皖政[2014]85号,2014年11月23日)第一章第三条项目备案机关是指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发展改革委。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办法(暂行)》(皖经信技改[2010]61号,2010年3月3日)第二条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经信委)为省级改造项目核准机关,实行核准制的范围严格按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 1、告知申请人提供申请书、项目书等申报材料。2、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通知书。 | 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办理了备案通知。 | ||
| 注: 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2.“责任事项”应写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追责情形”应写明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3. 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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