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体育馆购买服务】田家庵区室内体育馆合作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07-16 15:56信息来源:田家庵区教体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

为进一步整合、共享区境体育场地资源,促进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锻炼日益提高的健康要求,经田家庵区教育体育局和洞山中学泉山湖校区友好协商,合作建设开放田家庵区室内体育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对乙方现有田家庵区室内体育馆设施进行维修,并购置相关健身器材,双方合作建设开放田家庵区室内体育馆,并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合作区域

合作区域范围为乙方现有田家庵区室内体育馆场馆设施。

三、管理模式

甲方委托负责乙方安保、保洁的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并及时做好开放区域保洁工作。

乙方按计划正常使用场馆。

四、开放时间

田家庵区全民健身中心开放时间规定在每周双休日8002000,星期一至星期五18002100,寒暑假8002000

五、费用分担

全民健身中心的体育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大型区级比赛场地费用按照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承担,购置相关健身器材、场地维护保养等其它费用由甲方逐年投入。场馆房屋修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2020716         时间: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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